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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单发布|2019年,这些环境事件影响湖南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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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8,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评选活动持续整整十届,100个环境事件,见证了本地生态环境的变迁。

2019年12月,绿色潇湘第十一次出发,启动“2019年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评选活动,历时一个多月,经历了事件筛选、征集、公示和公众投票等环节,最终按照公众票选票数的多少评选出年度十大环境事件。

相比于往年,这份榜单上出现了不少“新鲜”词汇,如生活垃圾分类、市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义务巡河护河、永久性禁捕等等。这些关键词的出现恰恰说明,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正在提升,这也是绿色潇湘创立这份榜单的初心——向公众宣传和倡导环境保护,提升公众对湖南本土环境现状的关注度。

整体看来,“2019年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释放出许多讯号。一方面,政府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决心愈加果断坚定,大量法规、政策制定和发布,财政投入不断增加,基层治理效能提高;另一方面,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垃圾分类成热点,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活动开展如火如荼。同时,在那些未能上榜的环境事件中,我们也发现了这一年的许多“遗憾”,如屡禁不止的非法危废倾倒,以及被绑砖沉尸的洞庭湖江豚。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我们期待:每一个环境事件都不被时间遗忘,而是通过唤起公众注意、影响公众的方式,推动社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一切,为了更美好湖南!

2019年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 

[1] 为了一个环境污染案,湖南省出现首例市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湖南日报11月7日报道  11月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检察机关任公益诉讼起诉人与岳阳某养猪服务公司、姚某某、周某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该案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担任审判长,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出庭履行职责。据了解,该案为我省首例市级“两长”同庭履职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地法院和检察院共同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构筑起了绿色的司法屏障。

[2] 湖南省首例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宣判

红网时刻10月12日报道  近日,原告湘潭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与被告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是湖南省首例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湘潭市金鑫矿业有限公司立即启动环境恢复、防止污染物继续排放等防治工作;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54万元;支付检测经费、专家论证费和律师费共58000元。

[3] 湖南14市州开展“守护好一江碧水”环保公益活动 

华声在线4月23日报道  4月23日上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守护好一江碧水志愿服务联合行动启动式在长沙圭塘河生态公园举行,湖南启动14市州守护好一江碧水系列环保公益活动,将持续到12月份。活动将以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发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动员企业员工、业主、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通过开展“巡查排污口”、保护水源地、保护湿地、生态教育、法律普及、绿地图、水科普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守护好一江碧水”志愿服务联合行动。

[4] 湖南益阳一企业排污被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义务巡河护河3年

法治周末5月29日报道  湖南省益阳一家企业私设暗管排污,污染河水,被环保局行政处罚。之后,益阳市一家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将这家企业起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这家公司道歉,并义务巡河护河3年。岳阳市中级法院一审支持了环保组织的诉讼请求,判决该企业承担巡河3年的义务,并将巡河情况形成书面记录,每季度向环保组织报告。 

[5] 禁渔期来了!2020年起湖南这些天然水域将禁捕10年,有地方永久性禁捕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2月25日报道 为有效恢复常宁境内湘江、宜水、舂陵河等重点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湘江常宁段实行全面永久性禁捕,常宁境内宜水、舂陵河等天然水域禁捕10年。

[6] 《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来了,五市奖励不低于1000万

三湘都市报2月11日报道 为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构建激励约束长效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对年度空气质量首次达到二级标准的市州,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达标奖励。据悉,2018年全省有张家界市、郴州市、益阳市、吉首市、娄底市等五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7] 湖南出台办法规范环保志愿者权益

潇湘晨报6月3日报道  湖南省绿色卫士行动联合办公室日前印发《湖南省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绿色卫士环保志愿者工作的范围包括: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环保知识普及、环保公益实践,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同时,绿色卫士应履行“监督、守望、传播、记录、民间河长”五大职责,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时应正确佩戴标识(服装、监督证、旗帜等),亮明身份。

[8]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湖南日报5月5日报道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部署,狠抓落实,攻坚克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同时,督察指出,湖南省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整改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办法不多、担当不够,部分整改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

[9] 湖南出台指导意见,14个市州均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长沙晚报9月14日报道  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湖南将实施供水提质、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智慧建设增效等六大工程,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根据《意见》,湖南将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方针,加强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14个市州中心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0] 湖南出台湘江保护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

新华社长沙12月28日报道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在湘江治理第三个“三年”,湖南计划从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持续推进五大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加强水生态治理和修复、全面开展农业污染治理、强化城乡生活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持续强化交通污染防治等十个方面发力,持续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 

关于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榜单

从2009年起,绿色潇湘启动了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的评选工作,以民间视角制作和发布“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榜单。经过十一年的发展,一年一度的“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评选日渐成为湖南地区各项年终盘点中颇具品牌特色的一张榜单,受到了市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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